踐行正確政績觀 提特區治理效能
樹立和踐行正確政績觀,不僅是推動澳門經濟適度多元發展、破解民生難題的內在要求,更是提升澳門特別行政區治理效能的關鍵抓手。唯有準確界定官員政績內涵、優化官員政績考核方式、強化官員政績考核結果運用,從嚴落實官員問責追責,才能為提升特別行政區治理效能築牢制度根基,推動澳門特區各項事業邁向高質量發展新階段。
準確界定官員政績內涵
統籌兼顧“顯績”與“潛績”
樹立和踐行正確政績觀,首要在於科學劃定政績考核內容,構建“顯績”與“潛績”相結合的考核體系。一方面,客觀評價“顯績”,聚焦任期內看得見、摸得着的務實成效,把直接關係居民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的工作成果,作為考核的重要內容。另一方面,也要重視“潛績”,即打基礎、利長遠、謀全域的隱性貢獻,例如科技研發、產業培育、生態保護的長期投入與深耕。正如行政長官岑浩輝強調,科技研發、投入不是為研發而研發,而是應以轉化成生產力、產業落地為最終目的。換言之,科技研發與產業轉化的工作周期長、見效慢,卻是破解澳門經濟結構單一難題、增強內生動力的關鍵舉措之一,理應納入官員政績考核的核心內容,避免“重短期、輕長遠”的片面導向。
優化考核方式方法
提升政績評價的科學性
考核政績,離不開科學有效的方法手段。提升澳門特區治理效能,需構建多元參與、多維指標、客觀公正的綜合考核模式。要拓寬評價主體,打破單一上級考核局限,健全公眾參與機制,將居民滿意度、社會認可度作為衡量政績的重要尺規;與此同時,要構建差異化指標體系,在設置經濟發展、民生保障、社會穩定等共性指標的基礎上,結合不同部門職能、不同崗位權責,量身定制個性化考核指標,杜絕粗放評價模式,確保考核真實反映官員實際工作表現。
強化政績考核結果運用
樹立實幹擔當的鮮明導向
考核的生命力在於結果運用。只有將政績考核結果與官員任用、激勵約束直接掛鈎,才能真正發揮政績考核的“指揮棒”作用,倒逼官員務實履職。要堅持把考核結果作為重要依據,樹立“能者上、庸者下、劣者汰”的用人導向,逐步破解長期困擾特別行政區政府“不做不錯、多做多錯、少做少錯”的慣性,大力培育“幹與不幹不一樣、幹好幹壞不一樣”的實幹文化,激勵官員自覺把精力用在真抓實幹上。
從嚴落實問責追責
踐行“為民造福是最大政績”
踐行正確政績觀,要求強化官員的責任擔當精神,健全問責對等、失責必追、追責必嚴的問責體系。對以權謀私、盲目決策、弄虛作假、敷衍塞責、推諉扯皮的違規失職行為,要依法嚴肅查處,決不姑息遷就。同時,規範問責程式、精準界定責任、健全問責監督機制,既要防止問責不力,也要避免問責泛化。通過嚴肅問責追責,引導官員牢固樹立以民為本的施政理念,深刻踐行“為民造福是最大政績”的價值追求,推動特別行政區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持續提升。
黃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