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份定期報告出爐
澳城市總規實現穩健開局
特區政府已完成編製《澳門特別行政區城市總體規劃(2020─2040)》首份定期報告,報告結論指在實施機制與持續跟進體系、協調城市發展與空間佈局利用等方面,總體規劃已實現穩健開局並進入系統推進的階段,將來會持續推動澳門更好融入和服務國家發展大局,逐步實現建設美麗家園的長遠目標。
《澳門特別行政區城市總體規劃(2020─2040)》於二二年二月十五日正式生效,根據《城市規劃法》及《城市規劃法施行細則》行政法規規定,土地工務局一直持續收集相關資料和社會意見,以跟進和評估總體規劃的實施情況,並於二四年開展編製總體規劃定期報告的工作。
十大類別綜述成效
基於“總體規劃”的規劃規章及技術報告內容,報告共劃分出十個類別,包括:區域合作及上位規劃、居住及都市更新、產業佈局、環境保護及綠地、交通運輸、基礎設施及防災、公用設施、文化遺產保護及景觀、海域使用與規劃分區,按類別逐一綜述特區政府的各類項目和工作的落實情況,結合城市規劃委員會、跨部門委員會及社會各界的意見,主要呈現“總體規劃”生效後至去年年中的實施情況,並為後續城市規劃工作提供參考。
系統推進另一階段
定期報告總結指出,“總體規劃”自二二年生效以來,總規的執行及落實過程中,在實施機制與持續跟進體系、協調城市發展與空間佈局的利用、優化公用設施佈局、構建宜居社區、完善規劃分區及規劃功能的實施上,加上各項目標有着不同程度的落實進展,呈現出推進有力的整體態勢及取得一定成果,並進入有系統地推進的另一工作階段,印證了規劃原有的前瞻性與可行性。 展望未來,“總體規劃”着眼於城市的長遠發展,仍須按《城市規劃法》的相關規定持續適時檢討,確保其與時俱進,推動澳門更好地融入和服務國家發展大局,保持城市高質量發展,為居民創造更優質宜居的生活環境。未來將在鞏固現有成果的基礎上,把握發展新機遇及積極應對新形勢,堅持以居民為中心,積極推進各項工作,確保特區政府的重大政策落地見效,逐步實現建設美麗家園的長遠目標。
本報記者 黃煒熊 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