逾九成五同意 四戶待仲裁
台山公務員大廈爭取年內重建
【本報消息】台山公務員大廈因樓齡逾六十年、安全隱患嚴重,業主通過重建決議。該大廈管理機關表示,目前已有超過九成五業權人簽署協議,已超法定門檻。重建後業主可“一個單位換回一個單位”,工程費用由承建商承擔,預計工期約兩年。目前尚餘四戶需經仲裁程序,業主期望盡快完成手續,爭取年內動工。
料重建工期約兩年
台山公務員大廈管理機關及眾多業主於昨日上午十時半,在該大廈平台召開記者會,宣佈大廈重建進度。管理機關主席李沛嫦、副主席盧學富等主持,詳細介紹重建進程、當前成果及居民的核心訴求。
李沛嫦、盧學富等介紹,台山公務員大廈建於一九六五年,樓齡已逾六十年,設施老舊破損,存在石屎剝落、漏水漏電等諸多安全隱患,許多住戶因擔心結構安全問題已搬離。該大廈分層所有人大會於一九年一月七日已決議通過重建,同年五月四日決議通過簽署授權予重建商向工務局及財政局申請辦理重建批示及“重建樓宇稅務優惠制度”手續,並非業權轉移。但因大廈業權複雜及辦理各行政手續需時,重建舉步艱難,直至二一年六月廿四日才完成提交規劃條件圖公示並獲批准。按規劃圖草案樓宇限高為二十點五米。
他們表示,今年一月三十日,業主們有序前往律師事務所簽署重建協議書,共有八十六戶業權人完成簽署,佔該分層建築物總數逾九成五,遠超《都市更新法律制度》所規定的四十年樓齡建築物啟動重建程序需至少百分之八十業權同意的門檻。目前有四戶業權人因各種原因未能簽署,需依法通過仲裁中心處理。
業主可一戶換一戶
盧學富稱,此次重建的建築費用將由承建商承擔。業主所需支付的費用僅為律師費,每戶大約為三萬八千五百元。根據協議書內容,整體建築費用估算達九千多萬元。重建後,原業主原則上可按“一個單位換回一個單位”方式,獲得與原有面積(約卅九點一二平方米)相近的新單位。
根據規劃,重建後的建築物將為地下鋪位加上一樓至六樓共七層。單位數量將會從原有的九十個,增加至住宅單位一百○七個及商鋪十四個。多出的單位收益將歸重建發展商所有,用以平衡其投入的建築成本。
冀了解暫住房詳情
他們指出,由於尚有四戶需進入仲裁程序,期望相關部門急居民所急,盡快完成仲裁程序,並盡早發出開工紙。住戶亦迫切希望政府能盡快公佈“暫住房”的申請條件和租金詳情,以便業主在重建期間能安居。目前,大廈內仍有約十至二十戶居民居住,且業主年齡普遍偏高,不乏八、九十歲的長者,故希望能加快進程,力爭在今年內啟動舊樓拆卸工程。估計重建工程約需兩年。
台山公務員大廈重建是《都市更新法律制度》生效後的首個成功推進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