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死約 一年生約
政府CTM短期延長特許合同
澳門政府與澳門電訊(CTM)簽訂的公共電信服務特許合同將於今年九月三十日屆滿。為推動電信業長遠發展,上屆特區政府已完成首階段改革,在特許合同中新增條文,明確規定第五條款至第七條款所涵蓋的資產及投資,於合同屆滿時納入為澳門特別行政區財產。為確保電信服務的穩定提供,並配合《電信法》的推進工作,特區政府決定與CTM短期延長合同。
郵電局昨日中午十二時在郵電局總部大樓舉行《本澳電信合同及牌照的安排》新聞發佈會。郵電局長劉惠明、澳門電訊行政總裁潘福禧出席。
優化特許共用機制
劉惠明表示,是次短期延長合同中明確規定上述資產及投資於今年十月一日起正式納入為特區政府財產,為強化特區政府對特許合同的主導權,合同採用俗稱“一年死約、一年生約”形式,政府可自二六年十月一日起提前六十日以書面通知終止合同。
為強調“公平、透明、用者自付”原則,特區政府亦優化特許合同中原有的特許管道共用機制,規定將部分空間免費開放予其他合資格的電信營運商使用,而CTM以其他牌照持有人的身份,倘使用超出免費的部分均須以有償形式使用,特區政府將主導審批特許管道的共用申請,合資格電信營運商可自二六年一月一日起向政府提交共用申請。
她又稱,相關措施可有效回應業界多年來所關注的特許管道共用事宜,特區政府期望相關受惠的營運商都可以在電信服務上最終回饋予用戶。同時,特區政府亦已要求CTM落實針對居民及中小企的減價方案,涵蓋商業固定電話、寬頻及專線等多類服務,以回應社會對電信服務價格的關注。
推進《電信法》立法
另外,本屆政府積極推進《電信法》的立法工作,因應電信業的最新發展,計劃對草案部分條文作出相應調整,並將再次開展業界諮詢,廣泛收集意見,以完善法案框架。為配合相關工作,固定公共電信網絡牌照亦同步續期至二七年九月三十日。郵電局亦將於九月廿二日舉辦兩場專題講解會,屆時將邀請業界及專業社團的代表參加,詳細介紹相關內容,期望透過各方攜手協作,共同創建更多元、更優質的電信市場環境。
本報記者 周月華 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