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地漢墮“公檢法”失48萬
【本報消息】一名內地男子在本澳墮入“公檢法”電騙,誤信自稱“澳門出入境人員及“內地公安”來電指其涉及詐騙案件,按指示交四十八萬六千港元的“保釋金”。後續回想事件後感到可疑,於是向司警報案求助。
案情指出,六月十七日下午,案中內地男事主在澳期間收到自稱“澳門出入境人員”來電,指其內地手機號涉被人盜用並發放大量的詐騙短訊,要求接受調查,否則限制離境。電話隨即轉線至一名“公安”接聽,對方隨後展示了多份“起訴書”及“拘捕令”。事主信以為真,按指示進行“資金審查”,由六月二十五日開始分多次轉帳及親自到香港存款合共二十八萬二千港元。事主回澳後,被“公安”通知指“法院”會進行後續的工作,另需繳交多二十萬四千港元“保釋金”。事主再次相信,於七月中旬先後兩次到香港存入“保釋金”。直至本月一日,事主回想事件時感到可疑,懷疑遇騙,於是向司警報案,報稱損失四十八萬六千港元。司警接手調查,暫未有人被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