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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判商承認行賄涉590萬

    機場三跑貪污案押後判刑

    分判商承認行賄涉590萬

    【香港中通社七日電】香港國際機場三跑道系統項目分判合約貪污案,其中一名填海工程分判商九月七日在區域法院承認賄賂香港機場管理局時任總經理和時任首席高級經理,以及“大判”承建商職員,涉及賄款五百九十萬港元,分判合約及物料訂單總值逾四點三億港元。

    六十九歲的吳啟安,是三跑項目填料供應運輸分判商卡樂工程有限公司東主,承認五項罪名,即兩項串謀使公職人員接受利益、兩項向代理人提供利益及一項串謀向代理人提供利益罪。法官押後判刑至二〇二七年三月五日,並批准其繼續保釋。香港廉政公署已向法庭申請充公吳啟安的犯罪得益。

    案發時,卡樂是三跑項目的主要填海工程分判商。吳啟安就三跑項目分判合約,先後行賄機管局及主要填海工程“大判”承建商的職員,當中包括機管局時任首席高級經理李永輝。

    吳啟安承認向一名機管局時任合約總經理提供賄款,即人民幣六十三萬,折合約七十二萬港元,被對方用作購買一個內地住宅物業。吳啟安亦向李永輝提供賄款共約二百五十萬港元。

    在主要填海工程方面,吳啟安承認向工程“大判”承建商一名項目經理及一名副總經理,分別提供賄款二百三十萬港元及三十萬港元;並指示卡樂時任項目經理廖偉倫向一名施工經理提供賄款十萬港元。

    卡樂藉此取得三跑項目主要填海工程多項分判合約和物料訂單,以及三跑客運大樓地基工程一項分判合約,總值約四點三億港元;並獲主要填海工程“大判”優待及要求承建商支付工程款項。


本新聞內容轉自澳門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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