樹立和踐行正確政績觀 着力提升社會治理現代化水平
習近平主席指出,“政績觀是一個根本性問題,關乎立黨為公、執政為民。”正確政績觀是為政之德、從政之道和施政之要,幹事創業離不開政績觀的指引。澳門回歸以來,人均GDP位居世界前列,財政儲備充裕,民生持續改善,成就有目共睹。然而,在經濟繁榮背後,澳門社會結構深刻變化、各方利益訴求逐漸多元化、新技術變革驅動智慧社會發展,社會治理面臨不少新挑戰,必須以正確政績觀為引領,主動辨識並系統化解這些深層矛盾,將制度優勢更好地轉化為治理效能,加快推進社會治理現代化。
樹立和踐行正確政績觀,要統籌效率與公平,順應社會結構深刻變化創新社會治理。
社會結構是社會存在的反映,主要包括人口結構、就業結構、收入結構等。社會結構與社會治理是相輔相成的,社會結構深刻影響着社會治理方式的選擇。就澳門而言,目前面臨人口老齡化與少子化並存、青年就業結構失衡、收入分配調節機制有待健全等結構性難題,這些也是檢驗治理能力的現實考卷。社會治理是“潤物細無聲”的工作,做的是強基礎、固根本、利長遠的潛績,來不得半點虛功。在應對人口結構問題方面,要健全完善養老服務體系和生育支援政策體系,優化養老機構床位結構,深入實施育兒補貼,擴大托育服務供給。在解決結構性就業矛盾方面,要重點關注澳門教育規模擴張與經濟結構轉型是否同頻共振,人才供給與就業空間是否有效匹配,避免出現美國歷史學家圖爾欽所謂的“精英過剩”結構性錯配現象;要在推動經濟多元中破解人才供需結構性錯配,真正將教育優勢轉化為發展優勢,讓每一位澳門青年都能在多元經濟格局中找到施展才華的廣闊天地。在優化收入分配結構方面,需要在保持低稅優勢與促進公平分配之間尋求平衡,一方面持續築牢社會福利的免底網絡,另一方面在確保財政穩健的前提下積極研究優化稅制結構,探索與財富積累相適應的適度累進調節機制,完善初次分配中工資正常增長機制,讓經濟增長的成果更公平地惠及社會各個層面。
樹立和踐行正確政績觀,要超越“數量型繁榮”的表象,在協商共治中提升社會整合效能。
澳門素有“社團社會”之稱,眾多的社團組織、廣泛的社團參與,構成了澳門與眾不同的社會特質。然而,社會治理的政績不能以社團數量之多、活動之頻為量度,而是以凝聚共識和增進團結的實際效能為準繩。從長期觀察看,部分社團各自服務特定鄉族、行業或階層,橫向聯繫和實質性協作不足,呈現出一定程度的“碎片化”。當不同社團固守各自利益領地而缺乏制度性協商時,社會向心力便會受到隱性損耗。哲學家哈貝馬斯的“交往理性”概念主張通過公開、平等、真誠的對話彌合價值分歧,這種協商精神可以為我所用。正確政績觀強調要真抓實幹,務實功、出實招、求實效,善作善成。因此,特區政府在社會治理中要發揮主導作用,通過搭建制度化、常態化的跨社團溝通平台,引導各類社團超越局部利益,圍繞經濟多元、青年發展、住房保障等共同議題開展理性對話,匯聚社會智慧,形成治理合力。同時,愛國愛澳重要社團要持續傳承和弘揚愛國愛澳的優良傳統,講團結、重協商,當好政府與居民之間的橋樑紐帶,增進良性溝通,化解潛在矛盾,促進社會包容和諧。
樹立和踐行正確政績觀,要以“智”促“治”,推進人工智能技術全面賦能社會治理。
當前,新一輪科技革命和產業變革深入推進,人工智能快速崛起,讓生產生活和社會治理迎來深刻重塑。澳門特區“三五”規劃諮詢文本將“美麗智慧澳門建設取得重要進展”作為八大目標之一,統籌推進智慧交通、智慧旅遊、電子政務等。因此,落實“智慧澳門”建設目標,就要立足新時代治理要求,以正確政績觀引領人工智能技術應用,推動智能治理沿着務實、為民、長效、安全的軌道穩步前行。
一方面,要聚焦居民辦事堵點、難點、痛點,在“一戶通”基礎上,搭建一網統管的智慧治理平台,推動政務服務從“能辦”向“快辦、智辦、好辦”轉變。另一方面,要前瞻築牢風險防線,運用人工智能技術開展公共衛生事件、社會安全事件及消防隱患等智能監測、應急推演,推動治理向事前預防、源頭治理延伸。同時,智能化也是澳門社團轉型升級的必然趨勢,只有加強人工智能支撐,告別“人海戰術”、“粗放管理”,才能實現會員的精準管理、高效服務。
澳門學者同盟副秘書長
澳門城市大學教授
王 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