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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鳳和李尚福判死緩



民眾在福建省革命歷史紀念館參觀《中國共產黨黨風廉政建設歷程展》,展覽分為“興廉反腐建基立業“、“建國執政廉政為本“、“改革創新拒腐防變“和“從嚴治黨正風肅紀“四個部分。


魏鳳和


李尚福

    魏鳳和李尚福判死緩

    【據新華社北京七日電】中央軍委原委員、原國務委員兼國防部長魏鳳和,中央軍委原委員、原國務委員兼國防部長李尚福涉嫌受賄罪,均被判處死刑,緩期兩年執行。

    兩人曾任國防部長

    二○二六年五月七日,軍事法院依法對中央軍委原委員、原國務委員兼國防部長魏鳳和受賄案進行了宣判,認定魏鳳和犯受賄罪,判處死刑,緩期兩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在其死刑緩期執行兩年期滿依法減為無期徒刑後,終身監禁,不得減刑、假釋。

    終身監禁不得假釋

    二○二六年五月七日,軍事法院依法對中央軍委原委員、原國務委員兼國防部長李尚福受賄、行賄案進行了宣判,認定李尚福犯受賄罪、行賄罪,數罪並罰,決定執行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在其死刑緩期執行二年期滿依法減為無期徒刑後,終身監禁,不得減刑、假釋。


本新聞內容轉自澳門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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