將日本廿實體列出口管制管控名單
中方遏日“再軍事化”
【本報駐北京記者王維廿四日電】中國商務部廿四日公佈兩則公告,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口管制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兩用物項出口管制條例》等法律法規,決定將涉及提升日本軍事實力的二十家日本實體列入出口管制管控名單;同時將無法核實兩用物項最終用戶、最終用途的二十家日本實體列入關注名單。公告自公佈之日起正式實施。
制止日本擁核企圖
此次共計有四十家日本實體被列入出口管制管控名單和關注名單。中國商務部新聞發言人當日就對日相關出口管制措施答記者問時表示,“上述措施目的是制止日本‘再軍事化’和擁核企圖,完全正當、合理、合法。中方依法列單的行為僅針對少數日本實體,相關措施僅針對兩用物項,不影響中日正常經貿往來,誠信守法的日本實體完全無需擔心。”
禁止提供兩用物項
根據公告,被列入出口管制管控名單的實體,包括三菱造船株式會社等二十家參與提升日本軍事實力的企業。商務部發言人指出,列單後的措施主要包括兩個方面,一方面是禁止出口經營者向上述實體出口兩用物項。另一方面是禁止境外組織和個人將原產於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兩用物項轉移或提供給上述實體。正在開展的相關活動應當立即停止。
廿實體列關注名單
被列入關注名單的實體,包括斯巴魯株式會社等二十家無法核實兩用物項最終用戶、最終用途的企業。商務部發言人指出,列單後,出口經營者向上述實體出口兩用物項,不得申請通用許可或者以登記填報信息方式獲得出口憑證;申請單項許可時,應當提交對列入關注名單實體的風險評估報告,並提供不將兩用物項用於一切有助於提升日本軍事實力用途的書面承諾。許可審查期限不受《中華人民共和國兩用物項出口管制條例》第十七條第一款規定期限的限制。商務部將對關注名單中實體的兩用物項出口實施更嚴格的最終用戶和最終用途審查,涉日本軍事用戶、軍事用途,以及一切有助於提升日本軍事實力的其他最終用戶用途出口不予批准。列入關注名單的實體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兩用物項出口管制條例》第二十六條規定,履行配合核查義務的,可申請移出關注名單。商務部核實後,可以將其移出關注名單。
此外,商務部發言人還表示,“對於被列單的日本實體,按照此次公告措施執行;對於未被列入名單的日本實體,如涉及日本軍事用戶、軍事用途或其他有助於提升日本軍事實力的最終用戶用途,依據《關於加強兩用物項對日本出口管制的公告》規定,禁止對其出口兩用物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