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慧財政系統準備就緖
設“收付易”功能便線上收款
【本報消息】特區政府近年積極推進“智慧財政”資訊系統建設,以加快公共財政管理電子化進程。該系統已具備全面運作條件,在正式投入使用前,需調整現行規範財務系統運作的相關法規,為此特區政府制訂《修改第二/二○一八號行政法規〈預算綱要法施行細則〉》行政法規。
完成修改法規
行政會昨日下午三時舉行新聞發佈會,行政會發言人、行政法務司司長黃少澤,財政局代局長何燕梅出席。黃少澤表示,行政會完成討論《修改第二/二○一八號行政法規〈預算綱要法施行細則〉》行政法規草案。
法規的主要內容包括:一、紙本程序電子化。為配合電子化流程的全面落實,明確賦予電子憑證、支付指令及電子申請表等與紙本文件同等的法律效力,消除對電子形式的既有限制,全面提升系統運作及電子化管理效能。
二、簡化行政程序。為進一步提升行政效率,簡化包括行政自治部門撥款申請在內的部分行政程序,減少不必要的審批環節及文件往來,縮短辦理時間,優化資源運用以及提升行政效率。
三、調整表格名稱與用語。鑑於現行法規中有部分紙本表格名稱與實際運作不符,為配合電子化改革,同步修訂相關表格名稱及條文用語,使之更契合電子化管理及系統操作的實際需要。
法規自明年一月一日起生效。
何燕梅表示,“智慧財政”系統將設有“收付易”功能,凡透過財政局結算的貨款及工程款,商企或個人在銀行登記後,通過財政局與銀行的電子渠道對接,商企或個人可以線上收取相關款項。
她舉例稱,公共工程PIDDA是透過財政局結算,現行做法待財政局發出結算單後交予相關部門,部門通知收款人收票後,商企再去銀行辦理相關手續收取款項。通過“智慧財政”可減省部門流程,已登記的商企或個人無需到部門領取結算單,也無需到銀行排隊入賬,節省時間,便利商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