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者數位能力框架》的要求
上一期談到,聯合國教科文組織(UNESCO)在二〇二三年發佈的《教師人工智能素養框架》針對教師數字素養的培育,特別強調AI素養應秉持以人為本的理念,並指明需重點關注的倫理問題。事實上,另一份《教育者數字能力框架》(Digital Competence Framework for Educators,簡稱DigCompEdu)早於二〇一七年由歐盟委員會聯合研究中心(Joint Research Centre,簡稱JRC)制定,旨在幫助教育工作者評估、發展和提升其在專業環境中的數字能力。這個框架的核心目標包括三個方面:一、幫助教育者評估與發展數位教學能力;二、推動教育工作者在數位環境下的專業成長與創新教學;三、強化教師與學生的數位素養,促進數位工具在教育過程中的有效應用。
DigCompEdu將教育者的數位能力界定為六大核心領域,共涵蓋二十二項具體能力。
第一個領域是專業參與(Professional Engagement),包含四項能力指標:一、教師需具備運用數位工具開展專業溝通的能力;二、教師需具備跨校協作的能力;三、教師能利用科技反思與改進個人教學實踐;四、教師能透過網絡社群與線上資源推動持續專業發展。這個領域除了技術操作之外,更強調教育者在數位時代在公共空間中的角色定位、倫理自覺和反思性的實踐。
第二個領域是數位資源(Digital Resources),包含三項能力指標:一、根據學習需求搜尋並評估合適資源;二、創建或調整數位教學內容;三、管理、保護並以合乎倫理的方式共享資源。這個領域旨在幫助教育者提高課堂效率,同時促進教育資源的開放與再利用。
第三個領域是教學與學習(Teaching and Learning),是框架的實踐核心,包含四項能力指標:一、設計並執行整合數位技術的教學活動;二、運用數位手段輔導與支援學生學習;三、促進學生透過數位平台進行合作學習;四、引導學生使用科技進行自我導向學習。該領域強調教育工作者除了應用科技外,更要有能力將其整合並運用在教學實踐中。
第四個領域是評估(Assessment),包含三項能力指標:一、使用數位工具實施多元化評估;二、透過數據分析學生學習過程與表現;三、利用數位方法提供回饋並改進教學計劃。這個領域鼓勵教育工作者運用數位工具展開形成性與總結性評估,通過分析學生的學習數據,為其提供個別化的回饋與學習規劃,從而支持學習者的成長並推動課程優化。
第五個領域是賦能學習者(Empowering Learners),包含三項能力指標:一、使用科技促進學習的可及性與包容性;二、根據學生差異調整教學內容與策略;三、激勵學生在數位環境中主動學習與互動。這領域確保教學的包容與公平的同時,激發學生在數位環境中的主動參與。
第六個領域是培養學習者的數位能力(Facilitating Learners'Digital Competence),旨在幫助學生發展負責任且創新的數位素養與技能,包含五項能力指標:一、引導學生辨識與評估數位資訊的可靠性;二、支援學生使用科技進行有效溝通與合作;三、培養學生創作數位內容的能力;四、教導學生安全、合乎倫理且負責任地使用數位技術;五、提升學生利用科技解決問題的能力。
除了六大領域以外,這個框架還具有很強的操作性,因其將每個能力指標都進一步細分為六個水平,依次為:A1(Newcomer)初學者;A2(Explorer)探索者;B1(Integrator)融合者;B2(Expert)專家;C1(Leader)領導者,以及C2(Pioneer)創新者。
總體來說,DigCompEdu具體地提出了教師在數字素養的要求,而倫理相關的內容則在第六個領域和第一個領域的部分能力指標中有所體現。鑒於該框架版本已是二〇一七年的產物,可能已難以應對近年來AI的迅猛發展。因此,正在蘊釀中的新版本,預計將在人工智能和數據素養、數字倫理,以及數字幸福感、可持續發展與綠色數字技能等領域有更多的着墨。若有興趣參閱DigCompEdu的完整文本,可到網站https://joint-research-centre.ec.europa.
eu/digcompedu/digcompedu-framework/digcompedu-proficiency-levels_en觀看。
(AI時代教師需要具備哪些素養? · 四)
黃素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