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孟加拉簽投資協定
【香港中通社九日電】中國香港特區與孟加拉九日在第十一屆“一帶一路”高峰論壇期間,簽訂促進和保護投資協定,透過加強相互投資保護,增強投資者信心和擴大雙邊投資流動,進一步鞏固兩地的經貿聯繫。
根據協定,兩地政府須為對方投資者提供保障,包括公正、公平和非歧視性對待其投資;在徵收投資時作出賠償;以及容許投資和收益自由轉移至外地等。協定亦規定投資爭端可根據國際認可的規則解決,包括調解和仲裁。協定將在雙方完成所需的內部程序後生效。當天,香港特區政府商務及經濟發展局長丘應樺與孟加拉國商務、工業、紡織和黃麻部長Khandakar Abdul Muktadir簽署投資協定。
丘應樺表示,作為南亞的製造業強國和人口大國,孟加拉國經濟迅速擴張,成為香港重要的貿易和投資夥伴。投資協定確保雙方的投資者在對方境內的投資享有對等的保護,有助加強投資者到海外投資的信心。
連同孟加拉國,香港至今與三十四個外地經濟體簽訂廿五份投資協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