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向世界 文明互鑒
─“歐洲法學名著”開篇詞
二十世紀後二十年中,影響中國歷史發展的最重要事件之一是改革開放的國策,得以確立和實行。近半個世紀過去,當我們今天回首歷史時,會發現這一國策不僅成就了中國今日的輝煌,更使得過去這幾十年成為中國歷史上發展最快、成就最大、人民生活水平和國家世界地位日益提高的時期。所以,改革開放改變了中國,它是當代中國發展進程中偉大且成功的壯舉。
就改革開放而言,改革是目的,開放是手段,真正的改革是在開放中實現的。可以說,沒有開放,改革的目的是難以實現的。所以,評價改革開放的歷史和現實意義,重點應是深刻認識和了解開放的作用和意義。實質上,通過開放來促進和推動改革,體現了基於對中國社會現實和世界發展大勢深刻了解和把握的大智慧。歷史一次次證明,只有大智慧才能有大成就。改革開放的大智慧,促進中國面向世界、走向世界,為中國贏得了迄今仍處在進行時的發展強大,成就了中華民族在世界民族之林中的崛起和屹立,同時深刻地影響了整個當代世界的格局與發展。如今,我們可以清楚地看到中國已經成為世界上的一個強大力量,影響和左右着世界大局的變化、走向和重構。因此,改革開放不僅是中國歷史上的一件大事,還是世界歷史上的大事。
改革開放對中國自身社會發展進步具有幾個不同層面意義。首先,當然是它對經濟體制改革和社會經濟發展起到了巨大的激活、推動和進取的作用,從而使得中國在三、四十年裡的快速發展成為現實;其次,它打開了國門,在面向世界的同時,也主動積極地走向世界,努力嘗試着與整個世界的社會經濟活動接軌融合,並且逐步在世界舞台上佔據越來越重要的地位;再次,它開拓了中國人文思想和科學技術等諸多領域與世界接觸、交流與互動的通道,使得中國能夠在更廣泛深入了解世界和人類文明的同時,也讓世界更多地了解中國和中華文明,從而為中國走向世界,直至成為一個強大的世界力量創造了歷史性機遇。在此意義上,改革開放實際上意味一次偉大的思想解放運動。
正是在前述歷史大背景下,中國法學界為國家發展和社會進步作出了許多積極的、意義深遠的工作。其中,自上個世紀末以來持續蓬勃展開的世界優秀法學文獻的翻譯介紹,就是其中特別具有現實意義的工作之一。這些翻譯工作促進了中國法律界對西方直至人類法律發展歷史和現狀的深入了解,對中國法制的發展進步,包括法學、立法和實踐都起到了顯而易見的積極影響,同時也使西方和整個世界對中國的文化與法律有了更多的了解,從而構成東西方法律文化和文明交流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人類社會進入二十一世紀後,全球化進程跌宕起伏,整個世界風雲變幻、局部衝突不斷,科學技術發展日新月異,它們給人類帶來越來越多挑戰的同時,多發多樣,也愈加喚起地球人類同命運共興衰的意識覺醒。中國提出的構建人類命運共同體,尋求全人類共同價值或普世價值成為整個世界上各民族國家的普遍共識。在此時代背景下,人類文明交流與互鑒自然而然地成為直接攸關人類命運的必行之途。客觀地講,中國法學界近幾十年來在這方面的努力和貢獻,已經為今天倡導和進行的人類文明交流互鑒做了重要的準備和鋪墊。“歐洲法學名著”翻譯叢書正是在此前法學界既有成就和貢獻基礎上,構思、策劃和付諸實施的文明交流互鑒工作之一。不同以往的是,順應歷史發展大勢和現實,它的定位更高、視野更廣、着眼更為久遠,內容更為豐富和深入。
“歐洲法學名著”譯事將堅持“吾道一以貫之”的原則,即本着“取法人際、天道歸一”的理念,通過對具有世界影響力的,普遍認為優秀的、已經成為經典的、具有代表性的歐洲各國法學著作翻譯,建立東西方以及全世界各個不同民族國家法律文化與文明的相互認識、溝通和互動;追尋、發現和宣揚人類命運共同體的共同價值與普遍法則,以此行動參與和促進人類文明交流互鑒。本翻譯計劃的選題在空間上限定於歐洲各國;時間上則沒有年代限制,只要是能夠反映人類法律文明歷史、現狀和發展,具有劃時代、開創性和里程碑意義優秀作品,均在本翻譯項目之列。當然,這其中會優先選取近現代,特別是當代的著作,以求更多反映現實世界法律發展,更能適應現時中國法律制度發展的實際需要。
譯事之重,首在選題。翻譯,實際上是譯者與作者超越時空的對話,尤其是形而上的、思想性和理論性著作,譯者必然要面對一位他所認可、讚賞和尊重的,在他眼前栩栩如生的作者,與其進行一場思想、靈魂乃至大道的對話。這種超越時空的個人之間的對話,將通過譯者的勞動,擴大到更多人與作者之間的對話,最終完成只有在人際之間才能發生的理性、知識和精神的溝通、碰撞和交流。所以,選什麼樣的作者和著作與之對話,決定着譯者傳達的文化信息是從什麼角度、站在什麼樣的高度、具有什麼樣的思想境界和價值取向。因而,選題是翻譯的重中之重,譯事的效果和功德如何,首先決定於選題。正因如此,“歐洲法學名著”的選題雖然是開放的,但卻是嚴格的。所有選題,都需要經過中外學者推薦、編委會會議討論評價和聽取原著所在國學者顧問意見,最後由編委會評議確定的程序。這樣做的目的,是要追求把“歐洲法學名著”翻譯叢書,做成一個人類或世界法律文明、思想、方法和技術規則的聚寶盆。為中國法治建設,為中國了解世界、走向世界和屹立於世界民族之林,積蓄文化與精神力量,培養和鍛造能與西方和世界法律人平起平坐、坐而論道、領風氣之先的法學人才。
“歐洲法學名著”編委會由法學界各領域具有代表性和翻譯經驗的學者組成,包括差不多老中青三代學者。所以如此考慮的理由是:第一,盡可能集思廣益和開闊視野,以求能從各個方面、各個時代和各個國家角度提出並確定能夠反映和體現人類法律文明,最符合中國法學發展和法治國家建設的選題;第二,博攬人才、薈萃精英、最大限度調動發掘學界能量和潛力,爭取更多的學者參與和共襄譯事;第三,着眼長遠,通過由老到中、由中到青,把此項譯事作為一個長久的事業做下去。
譯事之功,自強互鑒。翻譯是只有發生在人際之間的高級溝通與對話,是人類作為文明物種的一種類存在體現。就像一個人的存在不可避免地與他人的存在發生關係一樣,不同民族文化和文明的存在一定歷史階段上也必然發生相互依賴的關係,這是不以人的意志為轉移的歷史規律。翻譯的目的就是通過了解自身以外的文化和文明,在尋求與不同文化與文明和平和諧共處的同時,也不斷豐富和發展自身文化與文明。中華文明豐富多彩、綿延數千年仍然充滿生命力,最重要原因就是她包容萬象、廣開源頭。海納百川成中國之大,言出百家立中國之強,這已是無可否認的歷史經驗。二十一世紀開始至今二十多年,人類在百年不遇的大變局下,越來越趨於存亡與共,禍福相關,任何一個民族國家都難以置身局外、獨善其身。在此時代背景下,構建人類命運共同體、尋求全人類共同價值和人類文明交流互鑒,恰恰是中華文化傳統和中華文明基因所決定的世界觀和價值觀。翻譯的功德,就在於它既是自身文明豐富發展綿延的路徑,也是不同文明互鑒互動的方式,更是促進人類共識文明豐富發展的必然選擇。
譯事之難,更在孤苦。做過翻譯的人都一定會深深體會翻譯之難,它不只是青燈之下的煢孑孤影、苦讀煎熬,更是將不同文化的語言、思維和思想內容進行另一種文化語言、思維和思想的轉換;它不只是從此時空到彼時空的跨越,還是譯者與作者在感情、思想甚至靈魂上的溝通和對話;它不是憑着自己的認識、想像和思想的自主寫作,而是囿於他人設定的語境和內容,傳達他人的思考、思維和思想,法學著作尤然。林琴南不懂外文卻可以翻譯上百本小說,但法學著作永遠不可能如此灑脫。事實上,翻譯雖然不是通常意義上的創作,但卻難於創作,是難於創作的再創作。但在一個世俗社會裡,最難的不是這些,而是翻譯的孤苦自憐與世俗無視。翻譯出版一部名著,少則二三年,多則五六年,甚至十年八年,還有二十多年未竟其事者。翻譯的過程,實際上是一場艱難跋涉的長途孤旅。在此過程中,心力消耗、斟酌推敲之累難以言說,世人亦多不在意。至今為止,坊間不把翻譯作品視為學術成果仍是常情。好在凡參與譯事者,其實都有接受此中清苦之心理準備,並不一定以世俗世態評價為必要。如果說,讀書是小乘,是自我修行,那麼翻譯則是大乘,是普度眾生。在此意義上可以說,每一位譯者其實都是一名傳道佈道的高僧。所幸有三:其一,北京商務印書館百餘年來向以勉勵讀書、續展文脈、廣佈文德為本心,慧眼垂顧,慨然於“漢譯世界名著”之側專開“歐洲法學名著”譯叢,此實鼓舞天下勵志寒微書生文人之大善舉、大器度、大情懷;其二,北京師範大學法學院體察譯事清苦,學林獨步,不僅視譯作為學術成果,而且還對此譯事給予雪中送炭、中流一瓠之寶貴支持;其三,來自於全國乃至國外之少長名家才俊咸集於京師,同心同德、激揚暢議,更有九州同儕一呼百應、共襄譯事,此情此景豈非紅塵滾滾、盛世炎炎之下汨汨清流乎!得此之幸,計議之事先已成焉!
縱觀百年以來的人類世界發展,紛爭與戰事不斷分分合合不止,爭爭吵吵不休、全球化跌宕起伏,但總的大勢還是越來越趨於各個民族國家之間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相互依賴、難解難分。地球村的人類命運興衰與共,存亡相依,越來越清晰可見、不可避免。今日之現實世界,為中國前人所說的“天下大同”給予了具有時代特徵的表達,即:人類命運共同。“歐洲法學名著”譯事,力求認識、傳達和促進這種理想,其功或許微不足道,但卻是值得致力的人類善舉和文明事業。
米 健